日前,国务院印发《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3〕13号),自2023年1月1日起,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。
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,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,其中,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,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,每人不超过1500元。
现将2023年个人所得税7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最新标准整理如下:
01
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
02
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
03
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
04
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
05
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
06
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
07
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如何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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